2024-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3年7月20日第三次修订
第三章 认 证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2024-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3年7月20日第三次修订
第二章 认证机构
第九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
2024-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3年7月20日
第三次修订
(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
2023-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认证,军工产品的认证,以及从事
2023-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2023-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组织同行评议,向被认证企业征求意见,对认证活动
2023-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四章认可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独立开展认可活动。
2023-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二章认证机构
第九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
2023-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20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2016-11-8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认证,军工产品的认证,以及从事军工产品校准、检测的实验室及其人员的认可,不适用本条例。
2016-11-8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八条 境外认证机构未经登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