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新旧版差异
条款 |
名称 |
旧标准要求内容 |
新标准要求内容 |
3.1.9 |
术语和定义 |
正常工作:器具在3.1.9.101到3.1.9.119规定的条件下工作,或者如果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更不利,则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 注101:若条件没有规定,器具应在使用说明中指明的最不利负载的情况下工作。 注102:额定输入功率是在器具置于正常使用位置时,不承受大于正常使用中产生的不平衡力,施加恒力矩所获得的。 如果在10.1的试验中所测得的输入功率与额定输入功率之间的偏差大于如下规定时,可以认为在额定输入功率条件下工作是较不利的: ——对于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00W的器具,偏差为–20 %; ——对于额定输入功率超过300W的,偏差为-15 %或-60W,两者取较大值。 |
修改为: 正常工作:器具在3.1.9.101到3.1.9.119规定的条件下工作,然后器具应在使用说明中指明的最不利负载的情况下工作。 若条件没有规定,器具应在使用说明中指明的最不利负载的情况下工作。 |
3.1.9.116 |
术语和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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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带和面功能面条机的测试要求 |
3.107 |
术语和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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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面条机的定义 |
7.12 |
标志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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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对带和面功能面条机说明书的要求 |
11.7、11.7.1、11.7.2、11.7.3 |
发热 |
11.7代替: 器具按本章规定的周期时间和相应的循环次数工作。 注1 对于一些功能或厨房机械,当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时(按3.1.9),额定输入功率的加载时间首先以3.1.9规定负载的情况确定。例如: ● 11.7.104的周期时间,用3.1.9.103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06的周期时间,用3.1.9.105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08的周期时间,用3.1.9.108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11的周期时间,用3.1.9.111规定的负载获得(适用于没有提供混合发面团使用说明的食物加工器); ● 11.7.112的周期时间,用3.1.9.112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16的周期时间,用3.1.9.117规定的负载获得(除了手持式土豆剥皮器); ● 11.7.117的周期时间,用3.1.9.118规定的负载获得; 注2 当器具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按3.1.9)时,如果提供了混合发面团的使用说明,器具进行11.7.111的循环次数是按照3.1.9.111规定的负载,加工至少1kg面粉所需循环次数来确定。 如果该周期时间超过了使用说明中的规定,并且温升超过了表3规定的限值,则应进行以下替代试验: 该试验应按照该章规定的工作循环次数和使用说明规定的最大数量负载进行。 ——该章规定的周期时间不超过7min的,工作时间为使用说明规定的最长时间加1min或7min取较短者; ——该章规定的周期时间超过7min的,工作时间为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最长时间或7min取较长者。 该替代试验仅适用于进行10.1测试时,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最大数量负载测得的输入功率不低于按照3.1.9.101至3.1.9.119规定的相应负载测得的输入功率的情况。 若需要通过完成一定量的工作以满足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则间歇时间等于排空容器和以使用说明规定最大数量的配料重装容器的相应时间。 装有定时器的器具工作时间为定时器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
11.7代替: 器具经受11.7.1和11.7.2的试验,如有需要,还要经受11.7.3的试验。 11.7.1 器具按规定的周期时间和11.7.101-11.7.118规定的相应的循环次数工作。 11.7.2 器具按11.7.101-11.7.118规定的工作循环次数和使用说明规定的最大数量负载进行,工作时间如下: ——说明书中规定的周期时间不超过7min的,工作时间为使用说明规定的最长时间加1min或7min取较短者; ——说明书中规定的周期时间超过7min的,工作时间为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最长时间。 若需要通过完成一定量的工作以满足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则间歇时间等于排空容器和以使用说明规定最大数量的配料重装容器的相应时间。 装有定时器的器具工作时间为定时器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11.7.3 如果11.7.1或11.7.2试验的输入功率都不是以下几种情况: --额定功率≤300W,测试功率要超过额定功率的80%; --额定功率300W-400W,测试功率要超过(额定功率-60W); --额定功率 >400W,测试功率要超过额定功率的85%。 那么要进行如下试验。 额定输入功率通过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设备施加一个恒定的扭矩,而不使其不平衡力大于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获得。器具按11.7.101-11.7.118规定的相应周期时间运行。 注101 对于一些厨房机械的功能,当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时(按3.1.9),额定输入功率的加载时间首先以3.1.9规定负载的情况确定。例如: ● 11.7.104的周期时间,用3.1.9.103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06的周期时间,用3.1.9.105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08的周期时间,用3.1.9.108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11的周期时间,用3.1.9.111规定的负载获得(适用于没有提供混合发面团使用说明的食物加工器); ● 11.7.112的周期时间,用3.1.9.112规定的负载获得; ● 11.7.116的周期时间,用3.1.9.117规定的负载获得(除了手持式土豆剥皮器); ● 11.7.117的周期时间,用3.1.9.118规定的负载获得; 注102 当器具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按3.1.9)时,如果提供了混合发面团的使用说明,器具进行11.7.111的循环次数是按照3.1.9.111规定的负载,加工至少1kg面粉所需循环次数来确定。 |
11.7.118 |
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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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带和面功能面条机发热试验要求 |
19.103 |
非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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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带和面功能面条机非正常试验要求 |
20.106 |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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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对于带有进料螺杆的器具的机械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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