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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木铣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

手持式木铣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

序号

章条号

05/

14版)

GB/T 3883新旧标准主要差异

补充试验(检查)项目

GB 3883.1-2005

GB/T 3883.1-2014


1.

/6.2

如果工具装有指示切割线或类似用途的激光器,根据GB 7247.1,激光类别应是2M或更低。




补充激光类别测试或提供测试报告;

并确认激光类别符号

2.

/6.3

增加

6.3.1用来发送信号和通信的可见光指示器和红外光源被认为没有光生物伤害,不需要标志。

增加:6.3.2从冷光源、白炽灯或LED光源发出的可见光没有光生物伤害的确认。

增加:

6.3.3对于通过其他除6.3.2之外的光源得到的光,产品需要通过IEC 62471的方法进行评估。

其标志应参考IEC/TR 62471-2:20095.4

—“警告 不要盯着发光灯看”;

——

补充光生物伤害风险组别测试或提供测试报告;

并确认光源标志

3.

8.1/8.3

增加:

工具的名称和至少标识年份的制造日期。

补充标志和说明书检查







4.

8.1/8.2

增加:“警告—为降低伤害风险,用户必须阅读使用说明书”或ISO 7010M002标记

5.

8.12/8.14

增加:

说明书中应包括8.3中规定的工具的名称、系列或者型号,包括工具的描述,例如“电钻”、“电刨”等。

6.

8.12.1/8.14.1

英文安全说明书按规定顺序逐字写出

修改:“电动工具通用安全警告”和专用工具的安全警告,如用中文书写,应按规定顺序逐字写出,且与其他官方语言的含义相同。

7.

8.12.1/

8.14.1.1

增加警句:

b)电气安全

如果无法避免在潮湿环境中操作电动工具,应使用带有剩余电流装置(RCD)保护的电源。RCD的使用可降低电击风险。c)人身安全

不要因为频繁使用工具而产生的熟悉感而掉以轻心,忽视工具的安全准则。某个粗心的动作可能在瞬间导致严重的伤害。

d)电动工具使用和注意事项

保持手柄和握持表面干燥、清洁,不得沾有油脂。在意外的情况下,湿滑的手柄不能保证握持的安全和对工具的控制。

8.

8.12.1 /8.14.1.2

规定了安全警告的顺序

9.

/ 8.14.2

增加了如果安全说明与说明书是分开的要求

10.

增加: d) 对于带液源系统的工具的5点内容

11.

8.13 / 8.12

增加:符号应当使用与背景对比度大的颜色、纹理或凸起,使得符号提供的信息或说明从(500+50mm处以正常视力的肉眼能清晰可见。

不做补充试验

12.

8.14/8.4

8.18.5规定的标志应置于工具的主体上。应将8.18.28.38.5中规定的标志放在一起。


8.18.3【参数、警告、其他】规定的标志不应置于工具的可拆卸零件或电源线上。8.1及其分条款中规定的标志应放在工具上易于识别的同一区域中,例如铭牌。

从工具外面应清晰可辨8.2中规定的标志。符号以外的标志【参数、其他】可以使用折叠标签置于Y型联接或Z型联接的电源线上。

不做补充试验

13.

9/9.1

对有柔软材料(弹性体)覆盖的工具,增加:

在拆除可拆卸零件和柔软材料(弹性体)后进行防触电保护测试。

补充防触电保护检查

14.

10.110.2/10.1

有离心开关和其它自动起动开关的工具,还要以等于1.1倍额定电压下运行10

不再区分工具开关类型,均还要以1.1倍额定电压连续起动10次。

补充起动试验

15.

/10.2

增加:工具在起动时不应产生过高输入电流,起动后(2.0±0.2s时的电流不应超过30 A4倍的工具额定电流。

补充起动电流测试

16.

12.1/12.1

发热试验后的第13章泄漏电流试验:

对三相工具不适合单相电源:图4a,bc处于“接通”位置。

修改为:进行C.3试验:对不适合单相电源的三相工具,图C.2中的abc处于闭合位置,重复性地依次打开a,b,c开关,其他两个开关闭合。

仅对三相工具进行该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17.

12.2/12.2

工具在静止的空气中在正常负载下运行。扭矩保持不变,然后电压调节到0.94倍额定电压或1.06倍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取其中最不利情况。

1)明确了发热试验时的供电电压条件,分为有一档或多档额定电压工具、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工具两种类型。

对于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工具:

——运行在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施加额定扭矩直至达到热平衡。保持测得的扭矩不变,然后将电压调节到0.94倍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值。

——运行在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施加额定扭矩直至达到热平衡。保持测得的扭矩不变,然后将电压调节到1.06倍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值。

2)去除了在额定电压范围平均值下测量温升的规定

3)变更了工具的运行时间概念:去除短时运行工具发热试验进行30min的规定,以是否为固有运行周期区别。

3)明确了发热试验中获得额定扭矩的运行时间,达到热平衡或30min.

对于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工具,如果原型式试验报告中绕组温升超过80K,补充发热试验

18.

/12.3


增加:

对于带有自动卷线盘的工具,拉出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一。软线护层的温升应尽量靠近卷线盘的毂盘处测量,并还在位于卷线盘上最外两层软线之间测量。

对于工具工作时用来存贮部分电源软线的贮线装置(自动卷线盘除外),拉出50 cm的软线。在最不利的位置上测定被贮部分软线的温升。

不做补充试验

19.

12.6/12.6

1)烘箱温度比按a)测定的温升高80℃±1

2)匝间短路可用绕组试验仪检测。

3)紧接着防潮试验,试样应能经受第13章和第15章的试验

修改为:

1) 烘箱温度比按12.4试验测定的温升高80℃±2

2)明确了匝间短路测量采用冲击电压试验方法,见附录D,脉冲试验电压1000V

3)防潮试验后去除泄漏电流测量。

不做补充试验

20.

29/13

耐热性、阻燃性和耐电痕化

修改为:

1)删除耐电痕化

2)应拆下任何柔软材料(弹性体)后进行球压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21.

14.3/14.1

1. 潮湿处理的空气相对湿度为(93±2%,温度保持在(20-30)℃间的t,未说明波动范围。

2.所有控制器在所有极都有断开位置,则对泄露电流限值×2倍。限值如下:

—Ⅰ类工具,0.75mA

—Ⅱ类工具,0.25mA

—Ⅲ类工具,0.5mA

3.潮湿处理后和泄漏电流试验后,经受电气强度第15章试验。易触及零件与包有金属箔的电源线之间,试验电压Ⅰ类工具为1250 V,Ⅱ类工具为2500 V

修改如下:

1.潮湿处理的空气相对湿度为(93±3%,温度保持在(20-30)℃间的t,波动范围±2K

2.泄露电流的限值去除了控制器所有极有断开位置,限值为2倍的说法。限值如下:

—Ⅰ类工具,0.75mA

—Ⅱ类工具,0.25mA

—Ⅲ类工具,0.5mA

3.潮湿处理和泄漏电流试验后经受电气强度D.2试验。另外,D.2试验还需施加在易触及金属零件和进线衬套、电缆护层或电缆固定装置处覆盖有金属箔的电源线之间,所有夹紧螺钉以表10规定的扭矩旋紧。Ⅰ类工具的试验电压为1250 V,Ⅱ类工具的试验电压为1750 V

不做补充试验

22.

14.2/14.3

正常使用中遭受液体溢出的工具,其结构应使这种溢出不影响工具的电气绝缘。

对其液体容器注满含约1%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进而在历时1min期间继续对容器注入次水,水量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0.25 L(取容量大者)

经此处理后,工具应能经受第15章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经观察应表明在绝缘上不存在可能致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减小到28.1规定值以下的水痕。

修改:

液源系统或液体的溢出不应增加使用者的电击风险。

通过以下试验来检验:

如有剩余电流装置,试验期间应断开。除那些满足21.22试验的零件外,将不借助工具即能拆卸的电气组件、罩盖和其他零件都拆下。

工具在额定电压下,如适用,用约1.0%氯化钠(NaCl)溶液按下述情况运行:

——在正常使用下;

——工具根据8.14.2d)处于充液位置,对其液体容器注满含约1%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进而在60+0 -10 s时间内对容器平稳地倾注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0.25 L(取容量大者)的此溶液;

每种适用情况下,工具在符合相关的第234部分要求和8.14.2b)说明的所有位置运行1 min,期间按附录C.3监测泄漏电流。试验期间,泄漏电流不超过:

——对Ⅱ类工具,2 mA

——对Ⅰ类工具,5 mA

试验后,工具放置在环境温度下干燥24 h,之后应满足附录D.2带电零件与易触及零件之间的电气强度试验要求。


对液源系统或液体的溢出工具,补充液体溢出试验


23.

/14.4

增加液源系统的静压力试验:

液源系统不应由于组件不能承受运行期间的压力而增加使用者的电击风险。

通过以下试验检验:

关闭液源系统,用约1.0%氯化钠(NaCl)溶液以两倍于8.14.2d)1)的静压力施加1 h

工具放置1 min,其在所有位置满足第234部分要求和生产者说明的情况下,按附录C.2测量泄漏电流。试验期间,泄漏电流不超过:

——对Ⅱ类工具,2 mA

——对Ⅰ类工具,5 mA

试验后,工具放置在环境温度下干燥24h,之后应满足附录D.2带电零件与易触及零件之间的电气强度试验要求。

如有剩余电流装置,试验期间应不动作。

对液源系统工具,补充静压力试验


24.

/ 14.5

增加对RCD的补充试验:

用于在液源系统失效时防止电击危险的剩余电流装置,应符合GB 20044并应满足以下a)c)要求:

a) 当泄漏电流超过10 mARCD应能切断除接地导线(如有)外的两根电源导线,且最大反应时间为300 ms

通过观察和GB 20044-20059.9.2试验来检验。另外,试验期间,接地导线不应断开。

b)RCD在合理可预见使用中应可靠。

在额定电压下通过堵转工具转子模拟上述a)的泄漏,使剩余电流装置运行50次循环来检验。剩余电流装置在所有循环中均应正确动作。

c)RCD应安装得不可能在使用和正常的维护中被拆除。

如剩余电流装置被固定在工具上或固定在工具电源线上,即认为满足要求。

固定在电源线上的剩余电流装置,其与电源线和互联软线连接应是Y型联接或Z型联接。

通过观察来检验。


仅对带RCD的工具进行试验

25.

30/15

不经干燥,只甩去所有液滴,将零件放入空气温度为(20±5)℃、湿度饱和的箱中,历时10min

甩干水滴,但不必完全弄干,零件放在空气湿度为95%、温度为(20±5)℃的箱中10min

不做补充试验

26.

18/18

118.1中增加了对18.3-18.4【超速、断相】不正常操作试验后的判定条件,需满足第9章和电气强度要求,如能运行需满足第19.1条的要求。

2)删除了08版中关于电热元件的不正常操作试验条款。

不做补充试验

27.

18.12 / 18.5.1,18.5.2

堵转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

堵转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测量电路为加权接触电流的测量电路

补充试验

28.

18.12/18.5.1

在过载试验的试验结果判定中增加:

“除电机绕组开路外,工具在达到15min前因过热而永久开路,则应重复进行试验。第二次试验应以同样的方式结束,除非试验以另一种符合要求的方式完成。如果试验因一个电子线路的非自复位限热功能而终止,则试验时应将此线路短路,或者其功能按照18.8的要求评估为SCF

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工具永久开路,则确定开路的原因,并在一个新的样品上短路引起开路的元器件重复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29.

/18.5.2

增加18.5.2

对装有串激电机,II类转子的I类工具,进行转子过载试验,将1.06倍工具额定电压施加在转子上,转子承受160%的额定电流,测量换向片与转子轴之间的泄漏电流,转子冷却到室温后,在换向片和转子轴之间按照附录D.2进行1500 V电气强度试验

对装有串激电机,II类转子的I类工具,补充转子过载试验

30.

18.8/18.5.3

电机堵转试验时,对副绕组中有电容器的工具,明确在电容器开路、短路情况下分别测量。

不做补充试验

31.

18.10/18.6

18.10内装电子器件的工具应设计成:即使该电子器件出现故障,也不应引起危险。

通过在电子器件短路的情况下,工具以等于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平均值的电压空载运行1min检验。

再在电子器件开路的情况下重复此项试验。

经过这些试验后,工具不应呈现可能违反符合第一部分的损伤。

对装有万一电子器件工作失效时用以限速的器件的工具,如果试验时限速器件动作,即认为已经受试验。

修改为:

18.6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得工具即使在故障条件下也不会引起电击、着火或触及运动部件的不安全情况。

电子元器件不正常操作试验中增加了试验条件:产品要包裹纱布并放在绢纸上;

试验结果需满足9章和第19.1条的要求;

1.对带电子线路的工具进行试验

2.对装有小型熔断体的工具进行试验

对封装元件的不正常操作,增加0.5mm封装厚度的要求;

附录H描述的低功率电路并且没有电击风险,或不存在18.8中描述的SCF丢失,可以不进行此项试验。

在上述试验中可能会动作的熔断器、热断路器和热熔体,需要在2个附加试样上重复试验或熔断器、热断路器和热熔体跨接,工具经受18.6.1试验或小型熔断体动作,工具经受18.6.2试验。

施加故障后,如果印制电路板的导体开路,如果松动的导体不会导致爬电降低至28章要求以下并且在工具开路的导体跨接情况下承受试验或用2个附加试样重复试验均在同一点开路,重复试验,认为工具经受了试验。

18.6.1依次考虑以下a)f)故障条件,一次施加一种故障。

18.6.2 如果工具的安全性取决于符合 GB 9364的小型熔断体的动作,则用电流表代替小型熔断体重复进行18.6.1试验。

32.

/18.8

增加:

提供关键安全功能(SCF)的电子电路应当可靠,并且不会由于暴露在可预期的电磁环境应力中而引起关键安全功能的缺失,通过下述试验考核:

仅对装有小型熔断体的工具进行试验

33.

18.8.1工具依据GB/T 17626.2进行静电放电试验

补充静电放电试验

34.

18.8.2工具依据GB/T 17626.4进行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补充脉冲群试验

35.

18.8.3工具的电源接线端子依据GB/T 17626.5进行电压浪涌试验

补充浪涌试验

36.

18.8.4工具依据GB/T 17626.6进行注入电流试验

补充注入电流试验

37.

18.8.5工具依据GB/T 17626.113类产品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进行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

补充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

38.

如果SCF不能进行18.6.1的试验时,则其可靠性应由GB/T 16855.1来评估,其结果不应导致任何关键安全功能的缺失。

对工具中的SCF不能进行18.6.1的试验,补充硬件风险评估测试

39.

如果微控制器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组成的电路的部分失效将导致关键安全功能的缺失,则这部分应当由GB 14536(附录H)的规定来评估。

对由软件实现SCF的工具,补充软件评估测试

40.

19.1/19.1

对有柔软材料(弹性体)覆盖的工具,增加:

去除所有柔软材料(弹性体)后进行触及危险的运动部件测试

对有集尘装置的工具,增加说明:

拆去集尘装置后的集尘口不进行本试验,其按19.3进行试验。

补充机械危险检查

41.

19.3/19.3

用图1所示标准试验指头进行试验来检验。

测试方法和设备修改为:

通过用与GB/T 16842的试具B相同尺寸,但无关节的刚性试具,施加不大于5 N的力来检验。

不做补充试验

42.

/ 19.6

增加:

对所有相关第234部分要求工具标出额定空载速度的工具,主轴在额定电压的空载速度应不超过额定空载速度的110%。

通过工具空载运行5min后测量主轴速度来检验。

对第2部分有空载转速要求的产品做补充试验

43.

/ 20.5

增加:可能切割到暗线或自身软线的所有工具,其手柄和握持面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各经受一次1 m高处跌落冲击后,能承受耐电压试验1250 V

补充试验

44.

21.7/

在工具的结构中不应采用石棉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45.

21.10/21.9

工具内,软电缆或软线的护层(外包层)只在不承受过度机械应力或热应力处才能用作附加绝缘。

修改为:

工具内用作接线的软电缆或软线的内部导线绝缘被认为是基本绝缘。I类结构的此接线处不需要另外的绝缘。当这些导线在Ⅱ类结构的此处使用时,它们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与易触及金属零件绝缘:

——电源线护层自身,如果该护层不受过度热应力,或不夹在易触及金属零件上,或不承受会损害护层的其他机械应力,例如压力或张力;

——符合附加绝缘要求的套、管子或隔层。

不做补充试验

46.

21.11/

附加绝缘中任何宽度大于0.3mm的装配间隙,不应与基本绝缘中这类间隙重合;加强绝缘中这类间隙也不应形成至带电零件的直通道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47.

21.12/21.11

不认为两个独立的零件会同时松动或脱落。就电气联接件而言,不认为弹簧垫圈足以防止零件松动。

修改为:不认为两个独立的零件会同时松动或从位置上脱落。就电气联接件而言,认为弹簧垫圈足以防止零件松动。

不做补充试验

48.

21.13/21.12

增加:

确认陶瓷材料是否致密烧结的品红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49.

21.15/21.14

绝缘材料性能由下列检验来判定:

­——对从工具外部易触及的螺纹型电刷盖,进行20.220.4的试验;

——对Ⅰ 类工具和Ⅲ类工具,进行对附加绝缘规定的试验;

——对Ⅱ类工具,进行对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50.

21.16/21.15

带水源的工具应是Ⅲ类工具,或设计成连同额定输入电压不大于115V的隔离变压器一起使用。

带液源系统的工具应确保使用者免受在液源系统故障时因液体的出现而增加的电击风险。

带液源系统的工具,其结构应是下列之一:

-Ⅲ类结构;

-Ⅰ类结构,提供符合GB 29303-2012SPE-PRCDII类结构提供PRCD剩余电流装置并符合14.314.414.5要求;

-Ⅰ类或Ⅱ类结构,设计成与隔离变压器一起使用并符合14.314.4要求。

不做补充试验

51.

/21.16

增加:

对具有隔间的工具,如果不借助工具就能进入箱体,且在正常使用时箱体有可能被清理,则在清理时,工具的电气连接件不应经受拉拔。

不做补充试验

52.

21.17/

开关以及非自动复位控制器的复位按钮应设置得不可能发生意外动作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53.

/21.17

增加:

对于装有“断开锁定”装置开关的工具,

21.17.1.1 80 ℃的烘箱中加热1h。试样冷却到室温后,开关断开锁定系统应符合21.17.1.3的试验。

21.17.1.2 开关装在工具内进行50次堵转试验。

21.17.1.3 开关动作构件承受100150N的推力试验

断开锁定工具开关补充试验

54.

21.18/21.18

除装有软轴的工具外,其他工具应装有一只操作者不需要松开对工具的握持,即能断开电路的电源开关。如果开关具有一个将工具锁定在“接通”位置的锁定装置,只要操动开关的扳机或操动件,该锁定装置就能自动解除锁定,即认为满足了21.18的要求。

手持式工具的电源开关,无论是否装有接通锁定装置,应规定使用者无需松开对工具的握持就能接通和关断工具的瞬动电源开关。

21.18.1.1 当瞬动电源开关有一个单独动作将其锁定在“接通”位置时,应无需松开对工具的握持就能用单一操动动作自动解除锁定。如果工具配有一个以上开关,且其中任一开关都能被锁定,则接通锁定开关应位于能有效控制工具的握持区域内,且任何一个这样的开关应无需松开对工具的握持就能用单一操动动作自动解除锁定或使其余接通锁定装置无效。

21.18.1.2 如果第2部分定义意外起动会引起风险,则电源开关扳机和断开锁定装置(如适用)应放置、设计或防护得不可能发生意外起动。

100mm钢球测试或者两个独立动作检查。

不做补充试验

55.

21.21/21.21

用对被测量无明显影响的仪表测量。

残余电压测试仪表的输入阻抗100MΩ±5MΩ并联20pF±5pF组成

不做补充试验

56.

21.26/

应有效防止带电零件与绝热材料直接接触,除非该材料是耐腐蚀性的,不吸水和非易燃的,列如玻璃纤维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57.

21.31/21.29

增加:

对于Ⅰ类结构的可移式工具和园林工具,如果手柄、操作杆和操作钮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头可靠连接,或用接地金属零件隔开带电零件,该要求不适用。

不做补充试验

58.

21.32/21.30

对于非III类工具,正常使用中持续握持工具的操作者的手不得碰到金属零件;否则这些金属零件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开

修改为:

对于易于切割到暗线或自身软线的工具,说明书8.14.2b6)的规定的手柄和握持面应当用绝缘材料构成,如果是金属,应用绝缘材料充分地覆盖,或者它们的易触及零件用绝缘隔层与因输出轴带电而可能会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零件隔开。这类绝缘隔层不能认为是基本绝缘、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

如果工具配有一个棍状****手柄,它应是绝缘的,并且有高出握持面至少12 mm的凸缘,凸缘是在握持区和因输出轴带电而可能会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零件之间。

如果本条不适用,按相关第234部分的规定。

通过观察和20.5试验检验。

补充试验

59.

21.36/22.34

增加Y1小类的单个电容可以用来替换两个单独元件。

不做补充试验

60.

/21.35

­

234部分中认可的、会产生大量灰尘的工具应有一个整体集尘/吸尘装置或出尘口,该出尘口允许安装外部吸尘装置抽出加工过程中的尘屑。出尘口的排放方向应避开操作者,其与任何外部吸尘装置不应阻碍工具的正常使用。

不做补充试验

61.

22.2/

工具的内部布线和不同部分间的电气联接件应予充分保护或包封。

不做补充试验

62.

22.3/22.2

当采用套管作内部线附加绝缘时,应由可靠的措施将其保持在位置上。如果只有靠破坏或割开套管才能取下,或两头夹紧,则认为可靠措施固定了。

删除

不做补充试验

63.

/22.6

增加:

在正常使用或调节操作或用户保养时,工具上彼此能相对移动的不同零件,不应对电气联接件和内部导线(包括提供接地连续性的导线)造成过分的应力。柔性金属管不应损坏其内部容纳导线的绝缘。松卷弹簧圈不应用于保护内部布线。如果使用相邻圈并紧的盘绕弹簧圈来保护内部布线,则应在导线绝缘外附有足够的绝缘衬垫。

如果在正常使用中发生弯曲,则将工具放置在正常使用位置进行弯曲,试验后承受D.2电气强度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64.

23.1/23.1

补充:电池不认为是组件,而是作为工具的一个部分。电池应符合附录K和附录L的相应要求。

如果组件标有其运行特性,则它们在工具中使用的条件应符合这些标志,但有特殊规定者例外。

符合有关组件的国家和IEC标准,未必保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第28章的要求适用组件的带电零件和工具的易触及零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除非组件预先经过试验,并且表明符合相关国家和IEC标准的循环次数要求,否则组件应经受23.1.123.1.11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65.

23.1.4/23.1.4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1IEC61558-2-6的规定。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除了GB 19212.1定义的内装变压器以外,应相应符合GB 19212.5GB 19212.7的规定。开关型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用变压器应符合GB 19212.18

除了标志外,内装变压器应符合GB 19212.5GB 19212.7的规定。

通过GB 19212.5GB 19212.7的相关试验来检验。这些试验需要在工具上进行。

不做补充试验

66.

23.1.5/23.1.5

用于非IPX0工具的器具耦合器应符合GB 11918GB 11919的规定。而用于IPX0工具的器具耦合器应符合IEC 60320(GB 17465)的规定。

采用未经国家或IEC 加以标准化的器具耦合器时,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告知用户只能采用制造商规定的相应联接器联接工具。

器具耦合器应符合GB 17465的规定,或生产者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告知使用者只能通过生产者规定的相应联接器联接工具。

不做补充试验

67.

23.1.8/23.1.8

补充:如果23.1中未提及组件的相关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则不进行附加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68.

23.1.10-11

/23.1.10

电源开关需满足:

1)操作循环数为50 000

250次电机堵转

3)符合GB 15092.1


未确定是否符合GB 15092.1的开关1)符合附录I

2GB 15092.117.2.4.4试验为50 000个操作循环

3)一些例外情况

电源开关需满足:

1)已经单独进行试验,并确定符合GB 15092.1的开关应符合23.1.10.1的规定。

23.1.10.1 开关应按如下规定标识和分类

a) 电源开关的额定值: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交流、直流、连续工作制

b) 控制的负载类型:电阻性负载和电动机负载电路、感性负载电路、特定负载电路开关

c) 耐久次数:手持式50000次、可移式和园林10000次、串联电子器件的电源开关短路后承受1000次试验、通电时操动的调速开关1000次(短路通过无要求)、无需特殊耐久性的开关举例

2)尚未单独进行试验,并且尚未确定符合GB 15092.1或不满足23.1.10.1要求的开关应按照23.1.10.223.1.10.3的规定进行试验。

23.1.10.2 开关应有足够的耐久性,50000

a) GB 15092.1-2010中的17.2.4.4加快速度循环耐久试验:

b) 负载条件按23.1.10.2.1通过外部加载试验,或23.1.10.2.2通过工具本身电动机或电磁铁加载

23.1.10.3 电动机驱动的工具的电源开关应有足够的分断能力,进行50次电机堵转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69.

/23.1.11

如果能满足18.618.8的规定,则允许电子电源开关采用非机械式触点分离。

注:认为电子电源开关具备关键安全功能。

补充电子电源开关关键安全功能测试,见18.618.8

70.

23.3/23.3

过载保护器应为非自动复位型的

根据第234部分的规定,意外起动会引起风险时,关断工具的过载、过热保护器或线路应为非自动复位型。

如果电子调速器和负载调节器不关断工具而是在施加负载时降低工具的速度,去除负载时增加工具的速度,则不认为它们是过载保护器。不认为RCD是过载保护器。

通过电源开关断开-再接通工具来重新设置过载保护器被认为是非自复位动作。

不做补充试验

71.

24.1/24.1

工具应设置下列一种电源联接装置:

——配有插头的电源线

——防水保护至少与工具所需等级相同并具有防止意外脱开的锁定装置的器具进线座;

——一根不超过0.5m长的,装有一个相符合的连接器(电缆耦合器)及其配件的电源线。该连接器的防水保护应至少与工具所需等级相同。


修改为:

工具应配有下列一种电源联接装置:

­——配有插头、至少1.8 m的电源线;

­­——不配插头、至少1.8 m的电源线,说明书中应按照8.14.2a)给出联接信息;

——至少与工具防水等级要求相同的器具进线座;

——长度为0.2m0.5m、装有插头或至少与工具防水等级要求相同的其他连接器的电源线。

插头、连接器和进线座应符合工具的额定值。

补充电源线长度检查

72.

24.4/24.4

根据额定电流值,应对应装有符合GB2099GB1003GB/T 11918GB/T 11919的插头。

如装有GB/T11919的插头,列出了所适用的标准活页。

插头体应由橡胶、聚氯乙烯或机械强度不低于上述材料的材料制成或覆盖。

对符合GB 2099GB 1002GB 1003的插头,符合GB 17465的器具耦合器以及符合GB/T 11918GB/T 11919的插头,除非他们在本标准的正文中被特别提到,否则不规定附加要求。

不做补充试验

73.

24.5/24.5

通过测量来检验导线截面积。

修改为通GB/T 3956的规定,用导体电阻测量来检验。

不做补充试验

74.

24.11/24.11

在进线孔处,电源线的导线与工具外壳(如果是金属的)之间的绝缘应由导线的绝缘层以及另外至少两层单独分离的绝缘层组成。

单独分离的绝缘层应包括:

——至少与符合GB5023.5-1997GB5013..4-1997的软线护层相当的电源线护层;或

——符合附加绝缘要求的绝缘材料衬垫或衬套。

删除

75.

24.12/24.11

试样要安装得使摆动轴线与用来固定软线护套的该工具零件的外表面相切(图9X=0时)

先弯曲+判定+护套提拉+判定

摆动轴线和电缆或软线进入工具的位置之间的距离X应调节成当摆动臂在其整个范围内摆动时,软线和负载水平位移最小。

先弯曲+护套提拉+判定,判定条件增加:

上述试验后,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导线离开接线端子;

任何一根导线的线芯折断大于10%。

补充弯曲+护套提拉试验

76.

24.14/24.13

试验期间,软线不应损伤。

试验后,软线纵向位移不得大于2mm,导线在接线端子内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mm,且联接处应没有明显变形。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减小到28.1规定值以下。

修改:

试验期间,软线不应损伤,并且在端子处没有明显的张力。再次施加拉力时,软线纵向位移不得大于2 mm

不做补充试验

77.

24.16/24.1524.16

24.16按照是否为X型连接分为24.15(所有电源线联接型式适用)和24.16(对X型联接适用)两条。

1)、明确I类和II类工具中软线固定装置处,软线护层是否满足要求

2)、去除X型电缆固定装置要求的描述及图例

3)、电缆拉力和扭力试验仅在工具的电源线上进行

不做补充试验

78.

24.17/

Y型和Z型联接,软线固定装置应是足够可靠。

通过24.14试验检验,使用交付时的导线进行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79.

24.19/

Y型联接和Z型联接,电源线的绝缘导线应由符合基本绝缘要求的绝缘(对Ⅰ类工具)和符合附加绝缘要求的绝缘(对Ⅱ类工具)将其与易触及金属零件隔开。此绝缘应由下述绝缘组成:

—固定在软线固定装置上的一层单独的绝缘衬垫;或

—固定在软线上的套管或护套;或

—带护层软线上的护套(对Ⅰ类工具而言)。

24.15

不做补充试验

80.

/24.20

互连软线应符合电源线的要求,除非:

—软线的截面积根据第12章试验期间导线承载的最大电流确定;

—导线的绝缘足以承受它的工作电压;

—正常使用中工具的移动范围限制了24.11的试验。

不做补充试验

81.

/24.21

如果互连软线断开会有损于符合本标准,则它们不借助于工具应是不可拆卸的。

不做补充试验

82.

25.1/25.1

X型联接的工具,除联接专门制备的软线外,在用螺钉、螺母或等效件进行联接处,应设置接线端子

工具应提供连接外接导线的端子或等效件。该端子应只能借助工具才能触及。

不做补充试验

83.

25.2/25.2

X型联接的接线端子能连接不同截面积导线的要求

不做补充试验

84.

25.5/

X型联接的工具,除采用专门制备软线者外,接线端子不应为了获得正确联接而要求导线专门制备;而且应设计或放置得在拧紧夹紧螺钉或螺母时,导线不可能脱落。

不做补充试验

85.

25.8/

接线端子部件应不借助于工具就不能触及,即使其带电零件是不易触及的,仍应如此。

25.1

不做补充试验

86.

26.1/26.1

有金属对金属依靠轴承接触的旋转电机组件可以被认为是相互之间通过轴承接触面达到电气连接而具有接地功能。

不做补充试验

87.

26.4/26.4

一旦绝缘损坏就可能传导电流的零件以及仅用来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零件距离见图8

去除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零件示例图

不做补充试验

88.

27.1/27.1

如果螺钉和螺母用于以下情况,则需要进行试验:

用于电气联接;

用于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联接;

在下述条件下可能被拧紧的:

l 用户保养时;

l 更换具有X型联接的电源线时;

l 8.14.2a)要求的信息安装/装配时

不做补充试验

89.

27.1/27.1

对接线端子螺钉、螺母进行试验时,在端子中放入25.2中规定的最大截面积的软导线

对接线端子螺钉、螺母进行试验时,在每次拧紧前要重新放置电缆或软线

不做补充试验

90.

/27.5

增加:应防止无螺纹联接件在正常使用中断开。

导线联接件应能够经受一个5 N的拉力,此拉力通过电线施加在与联接件上的力相反的方向。联接件和电线都不能断开。如果施加力的方向与电线脱落的方向不在一直线上,那么该力应在这两个方向上各施加一次。

经试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IEC标准(GB 17196,GB 13140.3,GB 17464,IEC 61984)的联接件,被认为是符合本条要求的。

对无螺纹连接件补充拉力试验

91.

/27.6

增加:带有无螺纹联接的导线应当通过一个以上的方式固定,或拆卸后不会损伤安全性。

通过观察来检查,如有必要,通过下列试验来检查:

如果只有一种方式固定,那导线应当一次从一个联接件上拆下,且经受下列试验:

拆下的导线绕着保留在位的最近点移动,电气间隙应不能减少到28.1中规定值的50%以下。

注:一个以上固定导线包括连接件的方式应设计成既夹紧绝缘层又夹紧软线的内部导体

对无螺纹连接件补充检查

92.

28.1/28.1

X型联接的工具,分别在接上25.2规定的最大截面积电源线和不接电源线的条件下进行测量;

不做补充试验

93.

如果有隔层介于其间,而且处于两个零件未粘结在一起的状态,则爬电距离要穿过接缝测量。

如果有隔层介于其间,电气间隙要跨过隔层测量;如果隔层处于两个零件配合面未粘结在一起的状态,则电气间隙还要穿过接缝测量

不做补充试验

94.

对于峰值电压超过50V的,只有按附录G测得的印制电路板耐电痕化指数(PTI)大于175时,减小爬电距离规定值才适用。

如果这些距离依次短路时,工具仍符合第18章的要求,则这些距离可进一步减小。

修改为:当这些距离依次短路时,只要工具符合第18章的要求,则这些距离可进一步减小。

不做补充试验

95.

对于仅由基本绝缘隔开的不同极性带电零件,只要其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依次短路时,仍能满足第18章要求,则允许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表内规定值。

对于不同极性带电零件,除外接电源联接外,如果其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依次短路时,仍能满足第18章的要求,则允许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表11内规定值。

不做补充试验

96.

28.1/28.1

U130V

不同极性的带电零件之间

l 涂过清漆或瓷器的绕组1.5/1.5mm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防止污物沉积的(其他材料的)1.5/1.0mm

l 无防止污物沉积的2.0/1.5mm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1.5/1.0mm


加强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6.0/6.0mm

l 其他带电零件8.0/8.0mm


130VU250V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防止污物沉积的(陶瓷、纯云母及类似材料的)2.5/2.5mm

l 防止污物沉积的(其他材料的)3.0/2.5mm



修改如下:

U130V

不同极性的带电零件之间

l 涂过清漆或瓷器的绕组1.0/1.0mm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或防止污物沉积的1.0/1.0mm

l 无防止污物沉积的2.4/1.5mm






加强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或防止污物沉积的5.0/5.0mm

l 无防止污物沉积的其他带电零件5.0/5.0mm



130VU250V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或防止污物沉积的2.0/2.0mm




对工作电压范围U130V,和280VU440V的工具补充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测试

102

(续上)

28.1/28.1

(续上)

250VU440V

不同极性的带电零件之间

l 防止污物沉积的2.0/2.0mm

l 无防止污物沉积的4.0/3.0mm



Ⅲ类工具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防止污物沉积的(其他材料的)1.5/1.0mm

280VU440V

不同极性的带电零件之间

l 防止污物沉积的3.0/3.0mm

l 无防止污物沉积的8.0/3.0mm



Ⅲ类工具

基本绝缘两边的带电零件与其他金属零件之间:

l 带电零件为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或防止污物沉积的1.0/1.0mm

同上

97.

28.2/28.2

金属零件之间工作电压不大于250V的绝缘穿通距离,对由附加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1.0mm,由加强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2.0mm

修改为:

就工作电压的不同,绝缘穿通距离应满足:

——工作电压不大于130 V,金属零件之间的绝缘穿通距离,对由附加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1.0 mm,对由加强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1.5 mm

——工作电压大于130 V且不大于250 V,金属零件之间的绝缘穿通距离,对由附加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1.0 mm,对由加强绝缘隔开的应不小于2.0 mm

——工作电压不大于250 V,绕组和易触及金属之间的加强绝缘的穿通距离不小于1.0 mm


不做补充试验

98.

13,附录C /

附录C.1

泄漏电流:测量电路总电阻为1750Ω±250Ω,时间常数为225μs±15μs

测量电路为加权接触电流的测量电路

做发热试验(不测温升,仅通电发热)和泄漏电流补充试验

通用工具(含U130 V工具)

标志说明书检查

起动试验+起动电流测试

发热试验(不测温升,仅通电发热)及泄漏电流测量

堵转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

手柄握持面耐电压试验

21.30条结构检查

电源线长度检查+弯曲+护套提拉试验

柔软材料(弹性体)覆盖的工具

防触电保护检查

机械危险检查

断开锁定开关的工具

断开锁定开关试验

无螺纹连接件的工具

拉力试验和结构检查

液源系统工具(带RCDⅠ类结构, II类结构工具

液体溢出试验+液源系统压力试验+RCD试验

液源系统工具(设计成与隔离变压器的Ⅰ类或Ⅱ类结构

液体溢出试验+液源系统压力试验

光源工具

激光辐射或光生物安全测试

三相工具

发热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工具,原型式试验报告中绕组温升超过80K的工具

发热试验

串激电机II类转子的I类工具

转子过载试验

带电子元件工具

18.6故障试验

小型熔断器

18.6.3小型熔断器试验

具有硬件保护关键安全功能SCF的工具

SCFEMC测试

硬件风险评估测试

具有软件保护关键安全功能SCF的工具

SCFEMC测试

软件评估测试

额定电压250VU440VU130V的工具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测试


序号

章条号

07/

23版)

GB/T 3883新旧标准主要差异

补充试验(检查)项目

GB 3883.17-2007

GB/T 3883.217-2023



1.

1/1

增加:本部分适用于木铣和修边机。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对木材和类似材料、塑料和除镁以外的有色金属进行切槽或边缘成型的手持式木铣。

101 主要用于修整材料边缘的木铣也被称为修边机。

102 用于通过旋转动作切割各种材料的木铣也被称为旋转式切割机。

本文件不适用于开槽机。

103 开槽机的要求由IEC62841-2-19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小型旋转工具。

104小型旋转工具的要求由IEC 62841-2-23规定。


2.

3

修改:“木铣”“修边机”定义,

增加:“底座”、 “旋转刀头”、“1型木铣”、“2型木铣”;

3.

5.17

增加

工具的质量应包括所有手柄和集尘转接器(如有)

4.

8.12.2/8.14.2

增加:

8.12.2 a)增加:

7)工具使用的刀具型式的详细说明。

8)注意:应使用与工具转速相适应的具有合适刀柄直径的刀头。

9)有关夹头规定的刀柄直径的信息

增加

8.14.1 增加

应提供8.14.1.101中规定的附加安全说明。该部分的内容可以与“电动工具通用安全警告”分开印刷。

8.14.1.101 木铣的安全说明

a)因刀具可能会触及自身软线,仅通过绝缘握持面来握持工具。切割带电导线会使工具外露的金属零件带电而使操作者受到电击。

b)使用夹具或其它实用方法将工件固定和支撑在稳定的工作台面。用手或身体固定工件会使工件不稳引起失控。

8.14.2 a) 增加

101) 与工具设计要求相匹配的旋转刀头类型的信息;

102) 与夹头匹配的刀柄直径的信息;

103) 仅使用与安装夹头相匹配的刀柄直径下的旋转刀头的说明;

104) 仅使用适合于工具转速的旋转刀头的说明;

105) 如适用,如何更换夹头或锥夹头的说明(例:用于不同直径刀柄的安装)。

8.14.2 b) 增加:

101 如适用,集尘系统的正确使用说明。


补充说明书检查

5.

12.4

改换为:

工具运行 15个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由一个1min 连续运行期和关断工具的lmin间歇期组成,运行期间通过测功机调节工具负载使其达到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温升在第15个工作循环的接通期结束时测量,或由制造商选择,工具也可连续运行直至达到热稳定状态后测量温升。

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铭牌标1min/1min的木铣做补充试验

6.

/18.8

修改第一部分:

列出关键安全功能的类型和要求的性能等级(PL

补充SCF评价测试

7.

19.1/19.1

改换为:

木铣应装有一围绕刀具的底座,以防意外触及刀具

替换第一段:

除旋转刀头和夹头外,工具的运动部件和危险零件应安置或包封得能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足够保护。19.4.101规定了避免操作者意外接触到旋转刀头和夹头的保护。

不做补充试验

8.

/19.4

1型木铣应至少有一个手柄或握持表面。按照8.14.2b)6),在使用中****引导木铣的电机外壳和/或底座部分可视为握持表面。

2型木铣应至少有一个手柄和一个额外的手柄或握持表面,以允许使用双手操作工具。按照8.14.2b)6),在使用中****引导木铣的电机外壳和/或底座部分可视为握持表面。

通过观察来检验。

做补充试验

8.

19.101/19.4.101

如果工具质量大于2kg,至少应具有2个手柄。

手柄的形状或位置,应使操作者的手碰到旋转部件的危险降到最低程度。如果在靠近工具本体的手柄握持部位根部设有适当的遮板或隔层,或从手柄上的定义测量点到刀头测得的距离最小为120mm,即可认为足以防止操作者的手意外碰到。

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验。

手柄的形状或位置,应使操作者的手意外接触旋转刀头和夹头的危险降到最低。

对于1型木铣,为满足19.4.101要求以更换附件为目的的可拆卸罩盖在不借助于工具的条件下可以拆卸。

如手柄表面的定义测量点到旋转刀头和夹头有足够的距离,即可认为足以防止操作者的手意外触及。

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验。

如不设置隔挡,对于底座上方有开口部分的1型木铣,如果电机外壳和/或底座部分用作握持表面,如能满足以下两者其一,即可认为足以防止操作者的手意外接触。

——在底座上方,用不大于5 N的力施加到GB/T 16842-2008的试具B上不能触及旋转刀头和夹头,或

——以下两点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0 mm

不设置隔挡,对于底座上方有开口部分的1型木铣做补充试验

9.

/19.101

2型木铣应有可围绕旋转刀头进行调整的底座,以便在正常操作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观察和以下测试来检验:

测试前,工具准备如下:

——关断电机;

——不安装旋转刀头;

——调整工具,使夹头处于最高位置;

——有器具进线座的工具配有合适的连接器和电源线或软线。

工具以最不利位置、且底座摆放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0°的斜平面上。电缆或软线(如有)以最不利位置摆放在该斜平面上。测试中防止工具滑动。

工具不应倾翻。


2型木铣做补充试验

10.

/19.102

1型木铣应有底座,以便在操作过程中提供引导。

通过观察来检验。

1型木铣做补充试验

11.

/21.18.1.1

增加:

对于木铣,允许使用非瞬动电源开关。

不做补充试验

12.

/21.18.1.2

增加:

木铣被认为是意外启动会导致危险的工具。

做补充试验

13.

/21.35

修边机以外的所有木铣适用于GB/T 3883.12014的该条

增加:

整体式集尘/吸尘装置或出尘口可以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被拆除。


做补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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